新加坡逐步减少港口优惠

发布日期: 2010-8-13    作者:管理员

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(MPA)日前宣布,收窄港内非集箱船港口收费减免幅度,减免幅度由10%收窄为5%,将在10月1日起生效,为期6个月。该局正逐步减少因金融海啸而推出的港口收费优惠。

  MPA早于金融海啸席卷海运业时,在去年4月1日开始实行港口收费减免计划,原定为期1年,当时所有留港不多于10天的远洋货船都获减免20%的港口收费,其后再延长实施日期,将非集箱船收费减免幅度降至10%。今次新规定适用于留港不多于10天的船舶及所有营运中的港口工作船。港口工作船的减费幅度亦将由现时的20%,减至10%。

  该局称,随着整体经济状况改善,海运业已呈现出逐步复苏的迹象,但业内仍充满各种不稳定因素,包括运力过剩和欧美经济前景不明朗。在延长港口费优惠期的同时,亦逐步降低减免收费幅度,是为恢复正常收费铺路,让海运业界有空间微调经营预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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